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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北京11月12日消息(記者滿朝旭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隨著冬季來臨,我國進入了用煤高峰期,而煤炭行業現在又處於下行態勢,煤礦安全生產壓力增大。最近,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《關於全國集中開展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方案》的通知。採取措施排查煤礦隱患。
  各產煤省區、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據煤礦的實際狀況,每礦配備一個排查組。人員由省、市、縣級煤炭行業管理、國土資源、投資主管、安全監管、煤礦安全監察等部門的幹部,本地的煤礦救護隊指戰員以及煤礦企業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組成。原則上每個排查組不少於7人,含2名政府工作人員、3名以上救護隊指戰員、2名以上企業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。
  排查工作分兩輪進行,第一輪是進行全面排查,第二輪是對整改情況進行複查。大礦每輪工作時間是不少於10天,小礦不少於5天,兩輪相隔時間至少兩到三個月。要查的首先是停產及停產整頓煤礦:停產的礦井是否存在違法組織生產,停產整頓礦井是否存在邊整頓邊生產、只生產不整頓,待關閉礦井停產措施是否到位等。第二是煤礦建設項目,即正在建設的煤礦,建設項目的手續是否齊全,是否存在不按設計施工等一系列問題。
  排查任務最重的就是正在生產的礦井。首先要查證照是齊全或已失效,重點檢查無證或證照到期未及時申請延續等等,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等問題,更具體的包括通風系統是否可靠,瓦斯治理是否到位等一系列問題,煤礦是否按照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、應急救援隊伍,或者與應急救護隊簽訂救援服務協議、配備應急救援裝備,預案管理、演練、應急培訓是否到位都在排查範圍之中。
  行動從2014年10月開始到2015年4月底結束,各排查組發現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,要及時、依法處理。重大災害、隱患沒有能力防治、整改的,要請當地政府關閉退出。對落實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加重處罰,對整改期限較長的要制定跟蹤監督措施,確保早日整改銷號。  (原標題:冬季用煤高峰期已至 國家加強排查煤礦隱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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